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5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汇报

2015/12/14 8.8k 阅读 107 点赞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2014年度

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

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对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南绩发〔2015〕3号)要求,我管理中心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14年度自治区绩效考评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并认真开展了各项整改工作。经过自查,已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流程方面整改情况

(一)整改完成情况: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二)整改成效

1.简化了提取材料和提取手续。一是简化提取所需材料,取消了异地购房户籍、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异地无房证明、广西区内转移调令、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多项提取审批材料的要求。二是优化提取流程,将部分提取要件的收取环节“前置”, 减少职工办理环节,同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单位盖章的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三是管理中心与房产管理部门建立了协查机制,职工办理业务不需要再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2.推出“约定提取”和“全城通取”便民高效的新业务。管理中心已于2015年5月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约定提取”业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只需到中心签一次协议,就可由中心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每年将可提取的金额划入职工联名卡账户,无需每年准备材料到中心柜台办理业务。“全城通取”业务也已于2015年12月全面开展,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和流程再造,南宁市本级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受缴存区域限制,可到城区任意一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方面整改情况

(一)整改完成情况:已按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二)整改成效

1.管理中心重新梳理了贷款审批流程,优化了审批程序,取消了审贷会制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终审”改由信贷管理科负责,并经管理中心分管领导签批。在遇到特殊的审批问题时,才报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例会讨论决定。切实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

2.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优化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试点工作的通知》,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模式,优化南宁荣和集团、盛天集团、汇东集团所售商品房项目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流程,并指定受委托银行协助共同办理,以减少材料审核环节出现的问题。

2015年12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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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