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管理工作,按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的工作理念,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选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定的承办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定于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8日在网站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广西旗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开元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方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科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致远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自建房、二手房的评估,需由以上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三、办理自建房、二手房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可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自愿选择任意一家评估公司对其所购、建住房进行评估。
现予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