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管理工作,按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的工作理念,向社会公开招选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定的承办机构,并按规定于2013年2月25日至3月6日在网站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广西旗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开元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方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科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手房、自建房的评估,需由以上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三、办理二手房、自建房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可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自愿选择任意一家评估公司对其所购、建住房进行评估。
现予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