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公 告

2013/03/13 1.4w 阅读 473 点赞

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管理工作,按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基层、一切为了资金安全”的工作理念,向社会公开招选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定的承办机构,并按规定于2013年2月25日至3月6日在网站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评估业务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广西旗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开元行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众益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方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无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广西科正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手房、自建房的评估,需由以上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三、办理二手房、自建房贷款的贷款申请人,可在指定的评估机构中,自愿选择任意一家评估公司对其所购、建住房进行评估。

现予公告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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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