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
归还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我中心决定从2011年9月1日起办理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冲还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冲还贷业务仅限在建设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在其他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开办此项业务。
二、委托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
(一)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高于月还贷额,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总和大于三个月还贷额的;
(二)委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低于月还贷额,但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总和大于一年还贷额的。
三、委托人在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自行还贷满一个月后,可向我中心业务办理大厅支取专柜或各营业部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
四、办理冲还贷业务须填写《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一联)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一式三联),并提供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近期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
五、冲还贷受理成功后,从申请的次月起,中心按月直接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委托人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人办理冲还贷后,本中心不再受理委托人其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特此通知。
附各受理网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心业务办理大厅(青秀区) 地址:望园路5号 联系电话:5709242
兴宁区营业部 地址:明秀东路143号 联系电话:3323915
西乡塘区营业部 地址:鲁班路85号 联系电话:3291400
江南区营业部 地址:星光大道3-2号欧亚梦都一层5号(区体育馆内)联系电话:4853560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