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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颁发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2026/01/14 1.0w 阅读 244 点赞

近日,青秀区刘圩镇刘圩村玉平果园负责人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一本特殊的证书——全市首本农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覆盖农村土地经营权这一重要用益物权领域,不动产登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奠定了坚实的产权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流转取得、流转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用益物权,可申请登记发证。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作为,积极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深入研究政策,明确登记要件,搭建信息平台,打通两部门数据传输通道,开发“互联网+土地经营权”的智能登记流程,实现土地经营权统一登记,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行为提供了权威的产权凭证和法律保障,有利于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助力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协作,持续优化登记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发证工作,为健全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激活乡村发展要素、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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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