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5〕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从检查情况看,检查期内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计基础工作开展良好、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但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支出部门经济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二是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三是资产管理不够完善;四是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未及时更新、执行不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我局依法对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处理决定,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逐条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同时,要求被检查单位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资产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