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的工作要求,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5。
二、警报试鸣范围
南宁市区(7城区)和5县(市)城区。
三、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 “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0:00至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06至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12至10:15,连续长鸣3分钟。
南宁市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南宁警备区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