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南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根据《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宁金融集团”)作为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简称“天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天使基金第三批投资运作机构,公告如下:
一、天使基金基本情况
天使基金总规模2亿元,是南宁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天使基金主要通过参股设立子基金或直接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主要投向南宁市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投资运作机构申报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注册设立,注册时间2年(含)以上,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且依法存续,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管理团队具有3名具备3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上市公司管理等工作经验,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南宁办公或在南宁缴纳社保;管理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四)管理团队应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具有2个(含)以上对科技型企业成功投资的案例;
(五)符合《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投资运作机构要求的基本条件。
三、投资运作机构主要职责
(一)投资运作服务
在天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授权委托下,开展子基金运营服务和直接股权投资运营服务。
(二)行业政策研究
配合天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开展行业投资研究分析、专题讲座等活动。
(三)培训、咨询服务
协助天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相关政策与业务培训辅导。
(四)其他服务
配合天使基金行业指导单位、天使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开展基金日常工作,提供与管理运作业务相关的其他服务。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机构须在南宁市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投资管理团队;
(二)天使基金优先选聘具有成熟子基金设立方案和直接股权投资储备项目的申报机构;
(三)本批次计划征集投资运作机构5家,具体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四)申请机构需根据《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机构申请报告》(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并提供正本1份副本10份;
(五)本次公开征集时间至2022年6月24日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麦经理、潘经理
联系电话:0771-5837323
邮 箱:nnjtjjglb@163.com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
附件:南宁市天使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机构申请报告
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