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公告公示

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警备区 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1/09/05 1.2w 阅读 218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和边海防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9·18”全区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桂防通〔2021〕89号)要求,为增强全体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南宁市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南宁市区(7城区)和5县(市)城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除参加实战化演练和根据警报信号采取疏散行动的人员外,其他人员可正常工作和生活。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广西南宁警备区

2021年9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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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