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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征求《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限的通告

2026/03/26 1.3k 阅读 455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推动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市医保局拟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研究出台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以期进一步提升妇女生育期间生活和医疗保障水平,结合实际草拟了《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35日-3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经研究决定,将《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延长至2026424日。

意见反馈的电子邮箱:nnldjyb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530011),信封上注明“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字样。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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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求《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