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1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蒋晓筠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议案》(第11号)的调查报告和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决定将该议案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抓住国家实施系列重大战略赋予的巨大发展机遇,加强领导,科学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力推进,确保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目标早日实现。市人民政府要将执行本决定的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