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2013“两会一节”期间停止购买、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通告

2013/08/13 3.8k 阅读 507 点赞

  为确保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十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第十五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期间首府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各类涉爆、涉毒案件及事故的发生,决定自2013年9月1日起至9月6日在南宁市(包括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停止购买、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所有爆破工程一律停止爆破施工。各涉爆单位对生产所用的民爆器材要及时清点入库,交由民爆物品专用仓库统一保管。在此期间严禁运输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南宁市(包括武鸣县、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范围内。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公安局

  2013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