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在2013“两会一节”期间禁止进行放飞民间飞行器活动的通告

2013/08/13 7.6k 阅读 362 点赞

  第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第十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第十五届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简称“两会一节”)等系列活动将于2013年9月1日至9月6日在我市隆重举行。为确保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禁止在“两会一节”期间在市区进行放飞民间飞行器(包括热气球、遥控飞行器、孔明灯、风筝、滑翔伞等)活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并相互告知。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南宁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