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合理保护历史建筑,经前期开展普查工作、专家评审和经相关产权人(单位)同意,现将拟公布的南宁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3月26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拟公布的南宁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有异议的,均可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材料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771-5523289。
附件:拟公布南宁市第三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