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五象新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5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各单位可自行登录监管平台(地址:https://gckcsj-dc.gxcic.net/login),在帮助中心里查阅监管平台操作指南、终孔录像及人脸识别要求。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勘察信息化质量管理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5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