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开发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检测行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各专业检测专家在工程检测领域的咨询、评审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作用,结合南宁市实际工作需要,秉持“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的职能,经研究,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市住建局”)委托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检测分会(简称“南宁市检测分会”)面向全市征集工程质量检验检测领域的专家,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踊跃报名参选入库。现将有关专家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建筑工程检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满足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检测领域(大学专科10年、本科8年、硕士5年、博士3年及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熟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有比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四)每名专家限报1~2个专业;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且身体健康,有强烈责任心,能承担和完成委托的任务。
二、专业类别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家库暂定分为12个专业,专业类别如下:
(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
(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包含安全性鉴定子专业);
(三)钢结构;
(四)地基基础;
(五)建筑节能;
(六)建筑幕墙;
(七)基坑监测;
(八)市政工程(包括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3个专业项目);
(九)环境质量检测;
(十)建筑起重设备;
(十一)建筑雷电防护设施;
(十二)质量管理。
三、专家的主要职责
专家应秉承科学、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助南宁市检测分会完成各项工作。
(一)参与起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政策法规;
(二)参与编制、审核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地方标准;
(三)参与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面的检查、巡查;
(四)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鉴定、咨询;
(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投诉案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等方面的评优评先活动;
(七)担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及管理的培训讲师;
(八)参与工程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活动;
(九)参与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库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有获得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知情权;
(三)对专家库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按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五、专家库专家应承担的义务
(一)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的管理办法;
(二)积极参加专家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三)严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咨询论证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对涉及商业秘密和决定负有保密义务。
六、专家管理
南宁市检测分会作为专家库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专家库的建立、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一)纳入专家库的专家严禁违反以下管理要求,一经发现,作退库处理。相关管理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应符合实际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伪造申报资料;
2.严禁违背职业道德从事专家活动,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专家活动;
3.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提出与事实不符、违反科学的结论、意见,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4.严重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
5.泄露工作秘密或其他不准公开的工作内容的;
6.索取或者接受与检查工作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检查工作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的;
7.有损专家库形象或者利用专家库专家身份损害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利益的。
(二)其他情况
1.专家每届任期5年,期满可以根据履职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续任;
2.入选专家库后不能胜任专家工作,或者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专家库正常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库;
3.本人可提出退出专家库申请;
4.所在单位可提出该人员退出专家库请求;
5.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七、专家选聘工作流程
(一)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一般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也可由本行业协会推荐入选,建议优先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
(二)由南宁市检测分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入选名单,提交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审核评定,确认符合专家条件后在市住建局官网、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公众号、南宁市检测分会微信群公示预入选专家库名录;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市住建局和南宁市检测分会正式入库专家,专家名单在市住建局官网、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公众号、南宁市检测分会微信群公布,并向受聘专家颁发聘书。
八、报送要求
(一)按要求扫描专家登记表二维码(详见附件1)填报推荐专家人选,并填写《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检测分会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登记表》(详见附件2)。
(二)资料报送:于2025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专家的《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检测分会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培训合格证明等纸质资料复印件,按申报形式(单位推荐经单位盖章、行业协会推荐由行业协会盖章、个人自荐由本人签字按手印)寄送至资料接收地址处。同时将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nnsjcfh@163.com,发送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简称+姓名。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专家入库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25日;
(二)联系人:谢 艳,联系电话:0771-2800261;
(三)材料接收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连畴路30号南宁润一科技工业园5号楼三楼。
附件:1. 专家入库申请二维码
2. 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检测分会工程质量检测专家申请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
南宁市建筑工业化协会检测分会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