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严厉打击非法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燃气等“黑气”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现将打击“黑气”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热线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非法充装、储存和销售燃气的“黑窝点”。
(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槽罐车未依照批准路线行驶。
(三)企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四)企业违规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
(五)企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电话
(一)市公安局:110
(二)市住建局:0771-5710015
(三)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0771-2441635
(四)市市场监管局:12315
(五)市市政园林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0771-5737654
三、保密承诺
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南宁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