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消费者享受装修消费补贴,南宁市启动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即买即享”活动周,对装修中造价高、周期长的定制柜(含橱柜)、套装门、其他门窗开展“即买即享”,本次活动于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活动期间补贴资金核销完毕即止)。现征集参与活动实施的市场主体(企业、家居卖场,以下简称市场主体),有意向参与的可向市住建局报名,欢迎踊跃参与。
一、活动方式
消费者通过在“云闪付”APP上以个人账号领取8折消费券,消费定制柜(含橱柜,下同)、套装门、其他门窗三类定制家居物品时即打折核销,当日有效,消费即打折核销,不发放补贴;消费1次申领1次使用1次核销1次,使用核销后可再次领取,总优惠核销额度3万元。
二、活动范围
(一)广西境内的个人消费者。
(二)广西范围内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
三、参与条件
(一)企业: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和实际经营场所,能开具广西正规发票,具备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条件,遵守活动要求,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企业(门店)。
(二)家居卖场:家居建材专业卖场须组织卖场内统一收银的相关经营企业(门店)报名,填报相关信息,并在参与活动期间开具广西正规发票。注:卖场内统一收银的经营企业(门店)含在场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三)市场主体需自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四)诚信经营,禁止变相涨价、套取补贴、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
(五)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惩戒期内。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加任何附加条件。
(六)有意向参与活动的销售主体可以向市住建局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实施流程
(一)申请和备案。有意向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需向市住建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及补贴类产品近期实际销售价格清单等材料,市住建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将符合要求的列入活动参与名单。
(二)申请补贴。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销售相关物品和材料后需保留销售清单及对应发票联,销售清单及发票均应注明商品种类、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并备注“已享受南宁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即买即享’补贴”。活动结束后,向市住建局提交销售清单及发票等材料申请补贴。
(三)市住建局将按规定选取第三方机构对市场主体提交的销售清单及发票等材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市住建局根据实际情况拨付补贴资金。
五、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市场主体参与资格并列入风控销售名单。
(二)市场主体须按规定开具广西正规发票,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并备注“已享受南宁市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即买即享’补贴”。
(三)如发生退货情形,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支付款项。对财政已垫付资金的,由参与市场主体原路退回补贴资金。
六、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与的市场主体(企业、家居卖场),可以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南宁市住建局806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6室(工作日8:00-12:00,15:00-18:00)联系人:银工、周工,联系电话:0771-5521339。
附件 :1.《申请书》
2.《承诺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