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4/04/06 1.2w 阅读 442 点赞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建筑业企业及在建项目:

现将《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南安委办〔2024〕42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和“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24〕42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