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消防设计文件质量,加强建筑火灾隐患源头管控,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南住建〔2023〕42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上月纳入市级层面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进行通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2023年11月共对8个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实质性技术审查,发现消防设计文件存在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的问题共238条(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4条(次),占比1.6%;违反推荐性条文234条(次),占比98.4% 。
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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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违反强制性条文 数目 |
违反推荐性条文 数目 |
合计违反规定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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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望州路广西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片区旧城改造项目(一期)6#楼(设计变更) |
3 |
33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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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和公园溪府南苑地下室、人和公园溪府南苑16号楼 |
1 |
33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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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机电安装专业(设计变更) |
0 |
22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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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
0 |
29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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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云景路幼儿园 |
0 |
14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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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
0 |
43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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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洋浦星17栋(2-15层设计变更) |
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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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锦上城二期A、B、C、D、F座及地下室(设计变更) |
0 |
56 |
56 |
二、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反强制性条文项目的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全市通报,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本次受检发现问题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加快整改,并按整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应当夯实安全责任,提升各环节工作质量,积极主动整改相关问题,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请驻邕各设计单位认真梳理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依法依规承接业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内部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校审制度,提高设计质量水平,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请本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审查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审查人员。严格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性审查工作。对于施工图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通过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平台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我局将继续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对多次出现问题、多次违反相关技术标准的建设、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持续加强检查频次,并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南住建〔2023〕425号)文件要求处理。
附件:2023年11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监督抽查通报项目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