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劳动竞赛的管理,提高竞赛水平,充分发挥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对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评比的技术支撑和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征集建设领域优秀专家加入我市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3日。
二、征集范围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咨询管理单位(含市属企事业单位及区直、中直在邕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从事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三、专家条件
(一)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心建设行业发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专家的职责;
(三)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及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以上,高级优先)。身体健康,能适应专家工作担负的劳动强度,有深入施工现场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科研教学人员需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均不含二级)且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5年。或者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满10年且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满8年(行政管理工作人员除外);
(七)对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评审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专家申请、推荐及认定程序
(一)专家入库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申请等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采取个人申请方式的,应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专家工作单位应加强对专家入库申请推荐资料的审查。
(二)专家库根据建设工程不同阶段、不同专业进行分类,实行信息化管理。专家可选择自己擅长的专业类别进行申报,申报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专家申请人如实填写《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专家申请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科研成果证明文件等原件扫描件,扫码登录“南宁市建设工会”小程序,进行上传。
二维码如图示:

(四)南宁市建设工会召集有关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将要求申请人提交个人相关证书原件进行核查。
(五)初审合格后,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入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专家库,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由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对存在异议的专家申报资料进行核查。确有异议的人员将从专家库中删除,核查无异议的,由南宁市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中心向提出异议方进行说明。
五、专家库专家职责、权利及义务
(一)专家库专家可根据专业及特长从事以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受邀请委托而定,主要有: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相关政策、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的调研、制定或评估;参加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评优评先活动;参与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考核评审、鉴定及推广应用工作;担当我市有关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培训师资;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二)专家在受邀请委托开展工作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接受有关单位委托,担任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评审专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发表个人合法独立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并有保留个人合法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资料(保密的除外);按规定获得参加专家评审论证等工作的劳动报酬;可自愿申请加入和退出专家库;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专家应履行的义务,具体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科学客观地进行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评比论证、评审、咨询等服务活动,对所提出的意见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核评审结果、服务对象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应保密信息;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对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等应当回避的情形,应主动申明并回避;严格履行专家职责,积极参加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组委会及有关单位委派、委托的劳动竞赛服务工作;工作单位、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变更个人信息,接受评价和考核;不得擅自以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评审和咨询等活动;严格遵守评审咨询等专家活动工作纪律,按照规定接受专家劳动报酬,不得接受有碍于公正、公平的礼物或礼金;其他应尽义务。
六、其他
(一)鼓励跨地区、系统和企业选择专家,充分发挥优秀专家的技术优势,减少利益关联,最大限度保障专家评审过程及结果的公正。
(二)专家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我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的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三)我局将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加强对专家库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程菲菲,联系电话:0771-5521531。
附件:南宁市建设工程劳动竞赛专家申请推荐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