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南宁市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绩办通〔2023〕14号)要求,涉及我局整改的自治区意见建议共68条,其中建设性意见4条、其他意见建议64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社会评价抽样调查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印发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南住建〔2023〕194号),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市住建局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向社会公众公布。
附件:市住建局2022年度自治区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