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8〕8号)、《南宁市商事制度改革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排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我局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排水户污水排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在市辖区范围内取得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排水户中,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抽取100家排水户(清单详见附件)进行双随机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排水户是否按要求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二)重点检查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核实排水户雨、污水排放口平面位置、高程、管径、埋深及排水性质等,是否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要求。
(三)重点检查排水户是否按要求建设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检查设施运行情况。
(四)重点检查排水户排放污水水质情况,检查处理后的污水是否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9月20日前由市住建局随机抽取100户排水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排水户下发检查通知。
(二)2023年10月31日前由市住建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抽取的排水户进行检查。
(三)2023年11月30日前由市住建局对排水户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2024年3月31日前由市住建局完成对排水户整改情况开展复核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请被检排水户积极配合工作,认真做好问题的整改。
(三)检查中如发现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局将向市综合执法部门移交相关线索处理。
附件:排水户双随机检查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联系人:杨蓁蓁 联系电话:5575426、1826099935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