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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8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3〕494号

2023/09/13 6.4k 阅读 279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消防设计文件质量,加强建筑火灾隐患源头管控,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南住建〔2023〕42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上月纳入市级层面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质量监督抽查情况进行通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共对4个建设工程项目出具整改通知书,4个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存在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的问题共125条(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11条(次),占比8.8%;违反推荐性条文114条(次),占比91.2%。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抽查整改

通知书编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目

违反推荐性条文数目

合计违反规定数目

1

麒麟尊府8#、11#、15#楼、地下室

南住建消设抽字〔2023〕40号

6

28

34

2

广西弗迪年产45GWH动 力电池及储能系统项目

南住建消设抽字〔2023〕41号

2

23

25

3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

南住建消设抽字〔2023〕43号

1

40

41

4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

南住建消设抽字〔2023〕45号

2

23

25


二、处理意见

根据检查结果,我局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违反强制性条文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全市通报,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本次受检发现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及参建各方加快整改,并按整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应当夯实安全责任,提升各环节工作质量,积极主动整改相关问题,始终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请驻邕各设计单位认真梳理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认真排查,依法依规承接业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内部质量管控,严格落实校审制度,提高设计质量水平,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请本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施工图审查工作,切实履行审查责任,配齐配强专职审查人员。严格依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性审查工作。对于施工图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应通过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监督平台及时报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四)我局将继续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对多次出现问题、多次违反相关技术标准的建设、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持续加强检查频次,并按《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通知》(南住建〔2023〕425号)文件要求处理。



附件:2023年8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监督抽查通报项目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2日    



附件

2023年8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监督抽查通报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审图机构

存在问题

1

麒麟尊府8#、11#、15#楼、地下室

广西宝汇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恒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金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6.4.2条、第7.1.4(3)条、第7.1.5条、第7.1.8条、第10.1.10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3.1.6条强制性条文。

2

广西弗迪年产45GWH 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项目

广西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大连市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西中核审图有限公司

违反《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GB 51283-2020 第8.1.2条、《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第2.0.4条强制性条文。

3

广西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项目及附属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金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6.4.2(3)条强制性条文。

4

南宁市第二十四中学后勤生活综合楼工程

南宁弘立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图海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违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4.3.9(2)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4.13(6)条强制性条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