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南住建〔2019〕355号)精神,南宁市地下管网和水务中心委托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于2023年7月11日对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服务绩效情况进行初步评价。在此基础上,我局于2023年8月8日组织南宁市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消防救援支队、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等部门召开会议,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认定,拟确定评价结果如下:
一、评价得分
97.5分(满分100分),对应的评价等次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及扣分项
(一)管线入廊收费情况(共扣 0.5 分)
平乐大道综合管廊污水管未签订入廊协议,扣0.5分;
(二)管廊本体和附属设施维护(共扣 1.5 分)
1.长虹路综合管廊综合舱有柱状流水汇入集水井,初步判断为沉降缝处渗漏水,扣0.5分;
2.龙岗1号路综合管廊一处超细干粉灭火器故障灯常亮,扣0.5分;
3.龙岗1号路综合管廊消防巡检记录不全,未登记超细干粉灭火器故障情况,扣0.5分;
(三)社会影响(共扣 0.5 分)
“高坡岭路南宁管廊指示掉落”数字城管案件处理不合格,扣0.5分。
现将上述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出后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来函来电向我局反映(承办科室:公用事业一科,联系人:陈发宗,联系电话:5521731)。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