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07/20 1.3w 阅读 110 点赞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监督机构,各有关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3〕1号)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23〕1号)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发〔2023〕2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池皓铭  联系电话:578728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