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五象新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各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通知》(编号:20231086)转发给你们。通知明确在印发《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桂建发〔2019〕11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技术指标体系,补充增加了广西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自查表(GB/T50378-2019)和广西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核验表(GB/T50378-2019),并就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通知》(编号:20231086)
2.《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工程质量建管的通知》(南住建〔2020〕132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