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五象新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23〕6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23〕6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五象新区建设局,市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23〕6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次全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桂建质〔2023〕6号)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