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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的通知——南住建〔2023〕135号

2023/03/26 6.5k 阅读 500 点赞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2023年第四次党组会同意,现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程序。《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通知》(南住建〔2019〕194号)同时废止。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自治区、南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确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制定或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包括:

(一)公共服务方面

1.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棚户区住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等村镇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市场监管方面

1.有关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检测机构、建筑劳务等建筑业市场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商品房预(销)售、新建商品房买卖、存量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地产市场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等工程建设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社会管理方面

1.有关地下综合管廊、城市燃气、供水、排水及特许经营、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2.有关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应急等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3.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评估、安置等房屋征收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4.有关物业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白蚁防治等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规划、计划,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规划;

(二)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三)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五)建筑产业工业化发展规划;

(六)城市更新规划及年度计划;

(七)住房发展规划;

(八)消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影响较大的其他工作中长期(三年以上)计划、方案;

(十)其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规划。

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150万元及以上且未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重大资金安排,1000万元及以上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等事项。

四、承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五、须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六、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