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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综合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招标代理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南住建〔2022〕785号

2022/11/07 2.7k 阅读 178 点赞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招标代理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南住建〔2022〕6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于2022年8月25日至9月30日开展了全市招标代理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按照《通知》要求,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企业,并分为企业自查和检查组集中检查两个阶段进行。检查重点以企业的市场行为、现有专职专业人员情况、执业情况及成果文件档案为主,同时兼顾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次检查受检企业共计77家(包括21个抽检项目),因有7家企业未送迎检材料,实际检查70家。

(二)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总体情况良好,内部规章制度健全,能守法依规执业,诚信自律,未发现有明显违法违规行为,总体执业水平有提高。

1.质量控制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各企业不断创新质量控制管理模式,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及流程,确保了执业质量。

2.根据《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建管〔2018〕10号)相关规定,本次检查以企业录入桂建云信息为准,对企业基本信息、专职专业人员进行核查。大部分企业均能按要求完善企业及从业人员信息,企业提交的专职专业人员表与企业桂建云人员信息基本一致。

3.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各企业对档案的管理意识逐步增强,加大了项目管理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力度,基本做到档案资料完整、整理规范。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0〕12号)要求,我局将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代理项目现场开评标质量等情况纳入本次双随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较好的完成所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三)大部分企业能重视此次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迎检材料准备充分并进行了自查自纠,确保了本次检查顺利完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管理方面

1.根据相关工作计划,桂建云系统将于2022年11月全面启用,但目前仍存在少量企业未及时按照规定完善桂建云企业信息。主要表现为:未及时更新桂建云中企业及人员信息、新增专业人员未及时录入信息、已离职人员未能及时办理人员注销手续等情况;部分专职人员未在桂建云更新建设工程类职称证材料,与企业实际送检材料中人员职称不一致;部分企业项目负责人未录入桂建云的情况。

2.执业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没有很好的组织执业人员对政策法规及现行的招标文件范本进行学习和宣贯,导致代理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专业性有待提高。有的企业人员在开展代理业务时出现常识性的错误,影响项目招标进度,应引起重视。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缺乏对执业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

(二)招标投标代理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在各个平台发布的时间不一致。

2.招标项目成果档案文件未及时归档装订成册,内容不完整,存在缺页漏页等情况。

3.招标文件内容及评标办法方面存在不符合范本要求及有关规定的问题。

(1)部分项目招标文件未能严格按照现行的范本要求编制,设置的业绩、社保要求等不符合范本规定。

(2)招标文件设置企业信誉实力评分不合理。

(3)极少数项目开标人员在复核开评标表格数据时不认真严谨,存在未及时发现表格评分填写错误的情况。

4.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营商环境加强行业管理的通知》(南住建〔2020〕345号),我局将招标代理机构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双随机检查内容。从检查情况看,仍有少数代理企业未及时将招投标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上传至交易中心平台的情况。

三、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20〕12号)相应条款,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并予以相应扣分。

(二)对本次检查中未按时报送检查材料的7家代理机构(详见附件1)进行公示并予以相应扣分。

(三)对桂建云信息不完善或代理项目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详见附件2),请涉及的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整改建议书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我局招投标监管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仔细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增强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的执业水平。

(二)今年自治区住建厅制定并印发了房建和市政工程各类新的招标文件范本,我市也全面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进行工程交易,各招标代理机构务必要重点加强对招投标政策法规、招标文件范本及交易平台系统操作等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同时,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行业良好形象。

(三)各县、城区、开发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对招投标新政策新文件的学习,确保履行好监督职责,将自治区住建厅制定的各类招标文件范本贯彻执行到位,促进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附件:1.未按时报送检查材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2.存在较多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情况一览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