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市场管理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持虚假备案证书发布房源信息的风险提示

2022/12/27 1.2w 阅读 151 点赞

近日我局发现有房地产经纪机构持落款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宁市开发区房产保障中心”等的《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据以发布房源信息等相关房屋业务。经核查,这类备案证书系伪造。现发布风险提示:

南宁市没有名为“南宁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宁市开发区房产保障中心”的单位,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具体事务由我局下辖的直属单位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负责。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优化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及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告办理程序,相关企业可通过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https://zf.nnfwzl.com/secondHead/list#/)线上办理,并生成公示信息。企业备案后自行打印“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表”或“南宁市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表”。市民也可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南宁市住房服务监管平台查询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备案信息情况。

如市民发现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伪造或使用虚假备案证书办理相关房屋业务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771-5655562。



附件:1.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表示例

      2.南宁市住房租赁企业开业信息表示例

      3.伪造的南宁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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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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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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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