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市场管理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模块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南住建〔2022〕328号

2022/05/18 5.1k 阅读 78 点赞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南宁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我局在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中开发了房地产项目全周期管理模块(以下简称全周期模块),现就该模块上线试运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南宁市房屋交易监管系统专线地址:http://172.30.1.3:8010/system/login,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原账号登录使用系统(企业注册信息不全的,如所属集团等信息缺漏的,需企业通过变更补全企业注册信息 ),新房地产开发企业需经过企业注册后方可使用。企业可在系统首页公告栏点击“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操作手册”下载用户操作说明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一项目一周期”原则,及时将项目用地,规划、入库、报建、施工、投资、预(销)售、竣工验收、交付等重要事项记录在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中,并通过系统上报。

(一)法人入库上报。企业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等级5日内,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营业执照填报“法人入库”中“用地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项目入库上报。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5日内,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填报“项目入库”中“项目信息”、“项目入统计库编码”等相关信息。

(三)楼栋上报。在施工阶段根据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填报“楼栋上报”中“楼栋”、“房屋”等相关信息。

(四)楼栋进度上报。在施工阶段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填写“楼栋进度上报”中“项目信息”、“楼栋进度”等相关信息(按形象进度上报)。

(五)周意向成交上报。在销售阶段,根据每周意向客户情况(含已交定金、已签认购书、已签商品房销售合同)填写“周意向成交上报”中“项目周进度上报”等相关信息。

(六)销售计划上报。根据实际销售计划情况,及时填写销售计划等相关信息。

(七)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情况上报。每月3日前,根据实际开发经营情况填写“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情况”中“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房屋面积施工、销售及待售情况”、“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等相关信息。

(八)从业人员工资及总额情况上报。每季度次月5日前和次年1月底前,根据企业从业人员工资发放实际情况按季度、年度填写“从业人员工资及总额情况”相关信息。

三、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局负责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动态管理工作,每月底定期开展上报率检查和开发经营活动巡查,并记录巡查情况,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更新项目信息,上报项目动态。

四、各开发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的上报工作,对于上报工作责任不落实、报送不及时、配合不积极的开发企业,将进行约谈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五、2022年5月17日-7月10日上线试运行,系统试运行期间,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梁工、17677121200;黄工、18070906687)进行处理,也可微信扫码加入房地产项目全周期服务管理平台运维群进行问题反馈。对系统的修改意见可反馈至南宁市住建局市场科(邮箱:nnszjj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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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全周期服务管理平台运维群(微信群)



附件:房地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块操作手册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