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宾阳县医保局立足工作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确保医保应保尽保。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加强人员排查、部门信息比对和工作调度,全力提升基本医保覆盖面。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852900人,完成了上级下达参保率97%的目标要求。
围绕防贫人口必须实现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宾阳县医保局每周在广西医保慧眼防贫监测预警平台、医保信息系统,核准排查防贫人口参保情况,每周五将参保动态反馈至各镇、各有关部门,形成参保情况“每周报、每周清”的工作机制。同时,县、镇、村三级共同发力,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镇村干部作用,各显神通,防贫人口参保工作取得突破。截至目前,防贫人口实现100%参保缴费,全额资助到账实现100%。
二是坚持保障标准,确保待遇应享尽享。建立筛查预警机制,定期通过大数据筛查边缘易致贫人口医疗费用,跟进落实社会救助和精准帮扶政策;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落细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保障制度。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年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累计超5000元的共9272人,总费用9818.21万元,报销总额7194.43万元。全县享受医疗救助50786人次,医疗总费用23552.63万元,报销总额19850.64万元;全县享受依申请医疗救助192人,支付救助金132.75万元。
截至2023年9月15日,资助民政对象参保37585人,金额1321.84万元;资助监测对象653人,金额13.71万元。
三是坚持优化服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1.稳步推进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断为全区统一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将认定的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后,患者无需等待、不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也不需要患者本人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医保部门做好备案和事后监管。截至2023年8月,全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人数达7885人,较2022年8月新增431人,增长5.78%。
2.扎实推进三级便民经办下沉工作。制定了《宾阳县优化三级医疗保障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医保经办业务下沉到镇、村委(社区),积极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实现了医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真正把医保服务送到了群众身边,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全县14个镇便民服务中心和2个镇医保工作站均开展了医保经办业务,乡镇级月办结量达200件以上,村(社区)级月办结量达500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