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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 我市参保群众用药将更有保障

2023/02/27 5.7k 阅读 151 点赞

2023年1月18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这是我国第十次调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2年药品目录》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22年药品目录》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新增药品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精神病等慢性病用药56种,肿瘤用药23种,抗感染用药17种,罕见病用药7种,新冠治疗用药2种,还有其他领域的用药6种。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新冠治疗用药、肿瘤药、慢性病用药、罕见病用药、儿童用药等领域的重点领域保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022年药品目录》的实施将给南宁市参保群众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受益:

一是药品范围更加广泛,有效保障群众用药需求。新增进入目录的111个药品中,有多种治愈或缓解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罕见病等重大慢性疾病的创新型或优质仿制型临床急需用药。这些用药能够有效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二是药品费用显著下降,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负担。通过谈判和竞价等方式压低了部分高价值创新型或优质仿制型临床急需用药价格。例如,在肺癌领域,本次谈判不仅新增了洛拉替尼、赛沃替尼等疗效显著的新药,原来目录内的恩沙替尼、塞瑞替尼等药品的价格也有显著下降。药物价格下调将显著减轻参保人员负担。

三是用药服务更加便捷,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可及。南宁市各级医保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将积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联动,根据临床治疗需求,及时将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药品纳入配备名单,提升用药保障水平,并及时向广大参保群众宣传解读新版目录的内容和意义,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

实施《2022年药品目录》是落实国家医保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南宁市深化医疗保障、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任务。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推动医保目录政策落地实施,不断提高我市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号)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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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