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聘任的25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任期即将届满,为继续落实《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工作,营造医保基金监管全民动员、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高效安全使用,经研究决定,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30名,参与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年龄在25岁-6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常年在本统筹地区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工作认真、联系群众;
(四)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五)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六)现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愿意续聘的,优先聘任。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二)对南宁市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四)向市医保局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六)参与医保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义务监督活动;
(七)受邀参加市医保局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相关工作;
(八)听取市医保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6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选聘条件并志愿参加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填写《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推荐登记表》后,可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nnybjjgk@163.com进行网络报名,也可在工作日到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领取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经初审合格后,再根据通知要求携带有关证件进行身份确认。
咨询电话:0771-5573152
五、聘任管理
被确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由市医疗保障局颁发《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证》,聘期2年。聘请期间,按照《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进行管理。
欢迎全市各界人士踊跃报名!
附件:1.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
2.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