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医保发〔2023〕3号)规定,按照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评估标准,经过申请受理、现场评估等环节,拟评估认定梁彩云等237名失能人员达到重度失能标准(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 6 月26日至2024年 7 月 2 日
对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向我中心反映。
反映电话:0771-5850581
联系邮箱:nnschx@163.com
附件: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人员名单公示(2024年第六批)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4日

(附件详见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