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2023/07/02 1.9w 阅读 460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卫健医保局,经开区人社局,东盟-经开区人社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桂医保函〔2023〕185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公布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