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解除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八鲤院等3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2023/04/12 9.0k 阅读 325 点赞

各参保人员:

根据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条款,2023年1月至3月,我中心与南宁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八鲤院等3家医疗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将相关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1月至3月期间解除南宁市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名单(3家)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