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拟新增南宁明德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2021/12/26 1.2k 阅读 406 点赞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发〔2021〕2号)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173号)文件精神,我市本级拟新增南宁明德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将4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南宁明德医院,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432号滨江丽景花园17至21号楼1层16、17、19号商铺。

二、南宁博大医院,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703、703-1、703-2、703-3、707、707-1、709、709-1、801、803、805、807号。

三、南宁精生爱力健医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10号埌西菜市二期综合楼3楼。

四、南宁蓝天口腔医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27号广西红十字会输血救护备灾培训中心培训大楼二楼、三楼。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0771)5870382,邮编:530003。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