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拟新增南宁博大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南宁市 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南医保中心发〔2021〕160号)

2021/07/13 1.6k 阅读 119 点赞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1〕2号)、《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医保发〔2021〕2号)以及《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医疗机构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1〕86号)文件精神,我市本级拟新增南宁博大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为南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现将3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南宁博大医院,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703、703-1、703-2、703-3、707、707-1、709、709-1、801、803、805、807号。

二、广西甚好血液透析中心,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南侧、友谊路东面69-2号平阳三组三产综合楼第二层。

三、南宁晨净血液透析中心,地址:南宁市发展大道北段3号A、B栋一、二、三层房屋及仓库用房。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7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108号,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电话/传真:(0771)5870382,邮编:530001。

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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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