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业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2020/09/29 2.8k 阅读 544 点赞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南宁市医疗保基金业务

项目编号:KWAD5C20201188


采购单位:南宁市医疗保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9

(KWAD5C20201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评标方法

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第四章  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第五章  采购合同格式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业务(KWAD5C20201188)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委托,对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业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业务

二、项目编号KWAD5C2020118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选定4个商业银行承接市医疗保障基金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算业务,详见采购文件。

五、竞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在南宁市范围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分行级或以上商业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0年 9 30—2020年 10 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七、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 10 149时整前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递交,逾期不受理。

八、截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10 149时整在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10  149时整截标后为与竞标人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

联系人:玉山:联系电话:0771-5537062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朱瑜萍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项目负责人:沈慧珠     电话:0771-2023852   传真:0771-2023997

十三、发布网站: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广西科文网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  30

第一章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南宁市医疗保险基金业务

项目编号:KWAD5C20201188

2

3.1

竞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在南宁市范围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分行级或以上商业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7.1

竞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4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之日起60天。

5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须足额交纳):5000.00元。

竞标人应于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磋商保证金应在竞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按以上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竞标无效。

6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0月 14日9时整(此为竞标截止日期)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7


磋商时间:2020年 10月 14日9时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磋商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

8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共计4名成交供应商,排名第1的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肆仟元整,排名第2、3的成交供应商各支付代理服务费贰仟伍佰元整,排名第4的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壹仟元整。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10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竞标无效。


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3“磋商供应商”是指购买了磋商采购文件,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竞标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即“竞标文件”。

3. 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在南宁市范围内经营金融业务的分行级或以上商业银行;

3.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费用

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5.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5.5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5.6.1 商务技术文件(注明必须提供的,如未提供,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书(附件一);(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二)及商务响应表(附件三);(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5)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账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6)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注册登记证书的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登记证书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必须提供,否则竞标无效)

10)存款优惠利率的承诺函;

1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12)项目实施方案;

13)竞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6. 竞标语言文字及计量单位

6.1  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竞标的所有往来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竞标人随竞标文件或往来函电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或经公证的中文译文,否则视同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6.2  对不同文字文本竞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3  竞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7.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7.1磋商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在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中。

7.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信封(或包装袋或包装箱)封面上应写明:

1)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

2)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3)磋商服务名称;

4)磋商供应商名称。

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1所有竞争性磋商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规定地点。

9.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磋商的步骤

10.实质审查

10.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0.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1.磋商文件修正

11.1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11.3最后报价

本项目不进行最终报价。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2.1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

12.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竞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六、签订合同

1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

七、其他事项

14.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向本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14.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本项目共计4名成交供应商,排名第1的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肆仟元整,排名第2、3的成交供应商各支付代理服务费贰仟伍佰元整,排名第4的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壹仟元整。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

15.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本公司。

16.有关事宜

所有与本磋商文件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30001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电话:0771-2023852   传真:0771-2023997


第二章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 磋商小组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等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对竞标人的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对南宁市经济发展贡献度、存款优惠利率、客服支持力度、信息技术投入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20分)。以2020年8月31日为统计时点,各参加竞争单位2020年1-8月在市本级代征社会保险费情况(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指标由市社保局提供数据作为计分依据)

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金额(2020年1-8月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金额,下同)最高的得20分,第二~N名银行得分=(某银行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金额÷第一名代征市本级社会保险费金额)*2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

2、对南宁市经济发展贡献度(15分)。以2020年8月31日为统计时点,以各参加竞争单位2020年1-8月投放贷款金额支持南宁市经济建设力度排名打分(以市金融办提供数据作为计分依据)

贡献度(2020年1-8月投放贷款金额,下同)最高的得15分,第二~N名银行得分=(某银行投放贷款金额÷第一名投放贷款金额)*15,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

3、存款优惠利率(10分)。2020年同期人民银行挂牌利率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的得5分,按2020年同期竞标银行挂牌利率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的得分10分。低于2020年同期人民银行挂牌利率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的,一票否决,不得承接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

4、客服支持力度(20分)。评委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客服方案,对磋商供应商的业务处理流程方案、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等客服项目、银行账户维护使用服务费的收取、承诺无偿提供专业人员辅助市医保中心处理医保基金支出的财务核算等事项相应打分。

1)A、磋商供应商提供业务处理流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签署、发起批量支付指令、对账、票据传递等工作);B、提供证明资金支付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的方案(提供佐证材料以证明方案的及时、准确和安全)。实施方案描述详细、内容全面、满足项目需求并提出合理的实施建议。佐证材料紧扣方案内容。各投标人横向比较:(1、好5分;2、较好2.5-4.9分;3、一般0-2.4分,满分5分)

2)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等客服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每天传递银行回单、收入支付凭证等票据,承诺每天传递票据得3分,投标人每提出一项新的合理或创新的服务内容,加0.5分,直至满分5分,不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3)银行账户维护使用服务费的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支票购置费、电汇手续费、邮电费、跨行手续费、网银服务费、跑单费等),承诺所有费用全免得满分4分;     不全免的,按优惠力度,各投标人横向比较(0-3.9分);全部不免费得0分;

4)承诺无偿提供专业人员辅助市医保中心处理医保基金收支业务的财务核算事项,提供1人得1.5分,最多得6分。

5、信息技术投入(35分)

1)磋商供应商现有业务信息系统支撑南宁市医保基金收入、支出业务经办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a.能够实现电子系统一天多次批量支付;b.能够实现与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平台的端口对接;c.在支付指令发出后"T+1"以内到达收款人;d.能够实现与南宁市信息系统的端口对接。另外有其他突出优势的为加分因素(磋商供应商自行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每实现1点得5分,4点全部实现得20分,另外有其他突出优势的每项加1分最多可加5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合理可信。各投标人横向比较,本项满分25分

2)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的银行处理系统与南宁市医保中心银医直联系统满足对接条件(磋商供应商自行说明,有明确且详细的进度计划,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承诺在20201030日前对接使用得6分;不对接0分,满分6分;

3)磋商供应商承诺无偿提供为医保基金银行账户服务的专用信息技术设备得3分,不无偿提供得0分,满分3分;

4)磋商供应商承诺免费提供专线为医保收、支业务平台处理系统服务,以增强系统连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供得1分,不提供得0分,满分1分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6名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存款优惠利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存款优惠利率得分相同的,以信息技术投入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2)采购单位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前4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磋商供应商。根据评分结果,排名第一至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可以选择承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开设银行账户,第一名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市本级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第二名至第三名则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市本级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第四名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业务。

3)排名前4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5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为成交磋商供应商。

4排名第5的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6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磋商供应商。


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一、采购项目编号:KWAD5C20201188

二、采购项目类别:服务

三、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1

南宁市医疗保障基金业务

1

一、采购内容

(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1、选定在3个商业银行分别开设1个“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1个“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2、选定在2个商业银行分别开设1个“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

3、选定在1个商业银行开设“市本级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其中包括“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收入户”、“公务员医疗补助收入户”、“离休医疗保障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收入户”等3个基金收入账户,以及“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出户”、“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户”、“离休医疗保障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支出户”等3个基金支出账户;

(二)市医疗救助和医药招采中心

选定1个商业银行开设1个“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

二、具体要求

承接市医疗保障基金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算业务的银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能够开通网上银行、APP、微信、一体机及开通线下缴费渠道,满足医保业务需求,开通银医直连功能模块的商业银行。

(二)同行或跨行、跨地域(含跨省)支付医保待遇免手续费,日支付量不设限额。

(三)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存款优惠利率低于2020年同期人民银行挂牌利率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的,竞标无效,不得承接医疗保险基金银行结算业务。

三、成交标准

对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本级其他医疗保险基金(包含: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离休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四项结算业务,每个银行最多可中标其中两项,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承接结算业务的银行。

评分结果的第一名至第三名可以选择承接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开设银行账户,第一名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市本级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第二名至第三名则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账户+市本级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户;第四名负责承接开设市本级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户业务。

四、其他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存款优惠利率的承诺函原件、银行客服支持方案及信息技术投入。

2、本次中标银行承接市医疗保障基金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算业务期限为2年。医疗保障部门将定期对本次中标银行承接市医疗保障基金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算业务的银行经办事项进行核查,如中标银行承诺事项没有落实,将重新评估其经办资格,视情况取消其开户资格。

二、商务要求表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要求

1、成交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内容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否则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2、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2年,服务期满后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说明:标注有的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


第四章磋商响应文件基本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磋商供应商名称)

        


1.磋商书(附件一)………………………………

2.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二)及商务响应表(附件三)……………………………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6.供应商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2020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注册登记证书的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登记证书的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

8.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五)………………………………

10.存款优惠利率的承诺函(附件六)………………………………

11.对本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

12.项目实施方案………………………………

13.竞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附件一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南宁市医疗保险基金业务/项目编号KWAD5C20201188]项目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包含按磋商须知第5.6.1项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电子函件:

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开户银行:  账/行号:


件二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如有)

序号

服务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具体响应

响应/偏离

说明

1






2






3






4






5











说明:应对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中“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的响应和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附件三

商务响应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分标(如有)

项目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偏离

竞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

  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           称)            采购活动的竞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日起至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五

  明(格式)

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期:


附件六

存款优惠利率的承诺函(格式)

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我公司承诺,按同期挂牌利率三个月定期利率计息,提供南宁市医疗保险基金业务。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期:


第五章采购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合同书

二、补充协议(如有请提供)

三、合同附件

1、 成交通知书

2、 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 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 竞标函

5、 竞标报价表

6、 竞标服务资料表

7、 商务条款偏离表

8、 磋商文件

9、 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

10、 最终报价

11、 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


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采购人(甲方):

成交供应商(乙方):

    根据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竞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成交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数量:

1.3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报价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及澄清函(报价服务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2.  合同内容

本合同内容为: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报价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4.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9.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因产权瑕疵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5.  技术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自身现有或掌握的、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但甲方没有义务负责向乙方提供自身不掌握的相关数据、资料等。

5.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6.  验收

6.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6.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  售后服务要求

7.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2 在本合同第7.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7.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8.  违约责任

8.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8.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9.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9.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0.  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1.  合同生效及其它

11.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方可生效并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成交通知书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请提供)

4)竞标函

5)竞标报价表

6)竞标服务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磋商文件

9)成交供应商澄清函(如有)

10)最终报价

11)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2)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服务事项制定出本服务分项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1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但应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1.5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及采购代理机构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