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8号)、《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南宁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南社保规〔2016〕1号)、《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流程(2019年)》等有关规定,我市本级拟新增4家南宁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南宁心康脑科医院,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同乐大道50号17号厂房;
(二)广西元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南宁元康中医医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凰岭路16号荣和大地·公园大道12号楼-1-122至133商铺;
(三)南宁眼视光眼科医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5号俊世大厦一、三、四、十一、十二层;
(四)南宁德为高中医门诊部,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原凤城饭店1楼东面7间及小副楼。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9年12月3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悦巷6号223室,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定点服务科,邮编:530028。
电话,传真:(0771)5873081。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9年12月23日
2019-12-23 公示(2019年下半年通过考核评估拟新增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4家).docx
2019-12-23 2019年下半年新增医疗机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