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医保相关医保相关

3863.4起!南宁医保缴费基数有调整!

2023/08/02 1.8w 阅读 110 点赞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明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缴费基数和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等标准,其中涉及“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6439元/月)计算。

每年都会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TA是如何计算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上限按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缴费下限则按照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2023年度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9317元/月和3863.4元/月。

各类人员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南宁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元/月)

月工资收入介于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元/月)

缴费基数上限(元/月)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6.8%

(企业单位)

2%

3863.4

实际工资收入

19317

6.4%

(机关事业单位)

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险种

缴费基数(元/月)

缴费比例

缴费金额(元/月)

缴费标准(元/年)

备注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863.4

8%

309.07

3708.84


调整时间和调整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参保的在职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已由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完成调整。我市将从2023年8月起按照新的缴费基数核定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金额,并于次月进行2023年1-7月的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各用人单位无需另行申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相关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