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那么,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影像学检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违规收费现象呢?让我们通过案例学习,看清这些“坑”,避免踩雷。
举例一(磁共振检查加收费用不规范)
政策规定:磁共振检查平扫后马上又增强扫描的加收50%。
错误示例:在磁共振检查平扫后马上又增强扫描时,增强扫描收取“磁共振增强扫描”费用。以三级医疗机构、场强1.5T为例,每部位在收取“磁共振平扫(1.5T)”(360元/部位)的基础上加收“磁共振增强扫描(1.5T)”(450元/部位),共计810元。
规范示例:三级医疗机构、场强1.5T,磁共振检查平扫后马上又增强扫描的,每部位收取“磁共振平扫(1.5T)”(360元/部位)+“磁共振平扫(1.5T)(平扫后马上又增强加收)”(180元/部位),共计540元。
举例二(超声检查加收费用不规范)
政策规定:“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按二根血管收费,每增加二根加收40元。
错误示例:以三级医疗机构、8根血管为例,每二根血管均收取“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80.8元/二根血管),共计80.8×4=323.2元。
规范示例:三级医疗机构、8根血管,收取1次“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80.8元/二根血管),加收3次“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每增加二根血管加收)”(40元/二根血管),共计80.8×1+40×3=200.8元。
举例三(检查存储介质收费不规范)
政策规定: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含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即“胶片及冲洗、数据存储介质”是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项目中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这些服务内容不得单独分解收费。
错误示例:行64排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向患者提供胶片,在收取“64排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费用的基础上,另收取胶片费用。
规范示例:行64排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向患者提供胶片,收取“64排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费用,不另收取胶片费用。
举例四(检查存储介质收费不规范)
政策规定:收取各类片费、图文报告费,必须向患者提供胶片(图片)或图文报告,用于教学或医院存档目的的胶片(图片)和图文报告不得向患者收费。
错误示例:行数字化摄影(DR),收取胶片费用,但未向患者提供相应胶片。
规范示例:行数字化摄影(DR),仅提供报告单,不提供胶片的,不收取胶片费用;向患者提供胶片的,收取相应的胶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