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管理难题,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 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2022年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措施的通知》(桂建设计消防〔2025〕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简化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有关手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送至邮箱:nnflk2007@126.com,过期将不予受理。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9月28日—10月16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511室
邮政编码:530028
附件:1.关于简化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有关手续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简化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有关手续的通知》起草说明
南宁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