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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南宁市民政局关于采购“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青少年社会实践实训基地项目”服务的公告

2024/12/25 1.3w 阅读 547 点赞

为进一步增强残障青少年的社会实践能力,推进大龄孤儿融入社会,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对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青少年社会实践实训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青少年社会实践实训基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为16岁以上的青少年开展农特产品管理与销售、茶艺与茶营销、电商直播等培训。

(二)每天展开培训,至少3人/天,每年至少培训1000人次。

(三)为福利院青少年提供3—7个实习工作岗位。

(四)协助福利院开展儿童青少年园艺及手工艺品展示和义卖等活动。

(五)协助福利院承接特定家政服务。

三、服务期限

1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有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有经营的相关资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式

南宁市民政局成立“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青少年社会实践实训基地项目”采购小组,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择优确定中标方。

六、经费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合计24万元,包含铺面运营管理(铺面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和实训基地铺面装修改造费)、为福利院青少年提供实习岗位和培训服务等,包干使用。测算标准如下:

(一)铺面租金:120平方米1年,1.26万元/月×12个月=15.12万元/年;

(二)水电费物业费:6万元/年;

(三)实训基地铺面装修改造费:2.88万元;

本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合同签订后,向项目承接单位拨付第一笔项目经费,额度为项目资金总量的30%;合同服务期过半(2025年6月30日),拨付第二笔项目经费,额度为项目资金总量的50%;合同服务期满且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向项目承接单位拨付第三笔项目经费,额度为项目资金总量的20%。

七、项目执行要求

项目由南宁市民政局全程管理监督,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及优秀的师资力量。

八、响应报名、开标时间及地址

响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7:00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9:30

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507室。

联系人:龙颖  电话:0771-5569502

九、供应商获取文件的方式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民政局网站民政动态栏目(http://mzj.nanning.gov.cn/mzdt/tzgg/)的通知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报名所需材料:报价文件、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或审计报告等能够证明机构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并装袋密封,封口处盖骑缝章。(详见附件)

附件:南宁市社会福利院青少年社会实践实训基地项目评审方法

南宁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