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宁市编办《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南编〔2003〕36号)以及《关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南编〔2007〕68号)文件精神,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十个科室、五个城区营业部、六个县管理部、一个分中心,各部门职能如下:
1.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政策咨询等管理工作。
2.内设机构职责:
(1)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安全生产、绩效考评、社会综治、计划生育、综合协调等行政事务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归集管理科:制订、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的操作规范并监督执行,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计划;负责组织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及业务拓展工作。
(3)信贷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项目贷款审核、发放和回收以及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负责制订并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操作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抵押资产处置和管理工作。
(4)财务会计科:负责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收支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保值增值、资金监管;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并执行收支预决算。
(5)法规稽核科:研究和草拟住房公积金地方性法规、政策;负责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并监督执行住房公积金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内部审计、法律事务及风险类贷款的催收处置工作。
(6)信息管理科: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营、维护与管理工作。
(7)人事教育科: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业务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党群工作。
(8)服务咨询部:负责住房公积金对外业务咨询及职工投诉、信访等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12329热线管理;负责服务流程规范及服务质量考核工作。
(9)纪检监察室:负责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铁路分中心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管理中心的督查督办工作。
(10)管理部及营业部:武鸣管理部、宾阳管理部、横县管理部、上林管理部、隆安管理部、马山管理部;青秀营业部、兴宁营业部、江南营业部、西乡塘营业部、邕宁营业部: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管理、核算、计息、对账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拓展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本市辖区内(含六县)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下辖柳州、桂林、玉林、百色管理部(铁路分中心的决算另行公开)。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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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201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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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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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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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1908.6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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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业收入 |
二、外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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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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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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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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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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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1896.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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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908.69 |
本年支出合计 |
1896.80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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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36.19 |
结转下年 |
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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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1944.88 |
支出总计 |
1944.88 |
表二:201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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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余分配 |
年末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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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结余 |
项目支出结余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余 |
项目支出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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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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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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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上年结余 |
本年 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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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 出结余 |
项目支 出结余 |
合计 |
基本 支出 |
项目 支出 |
合计 |
基本支出结余 |
项目支出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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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6.19 |
36.19 |
1908.69 |
1896.80 |
733.81 |
1162.99 |
48.08 |
48.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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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701 |
管理费用支出 |
36.19 |
36.19 |
1908.69 |
1896.80 |
733.81 |
1162.99 |
48.08 |
4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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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908.6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08.6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36.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总计1896.80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事务1896.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管理中心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如:公积金系统维护服务、公积金宣传、公积金执法、公积金拓面、联网线路租用、客户呼叫中心服务系统、联机交易结算项目等等。
(2)年末结转和结余48.0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 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81万元,项目支出1162.99万元。支出功能分类为政府住房基金支出,支出金额189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