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根据《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以下三份材料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15天。
1.《南宁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2.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3.《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社会公众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9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管理中心:
一、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117.141.131.185:8001/po/f),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nnzfgjj@163.com
三、寄送信函至: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法规稽核科,邮编:53002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