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政策公告公示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肖志钢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4/01/14 9.7k 阅读 310 点赞

  (2014年1月14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肖志钢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肖志钢辞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