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邕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桂建管〔2013〕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2号)、《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的通知》(南住建〔2025〕117号)等文件的精神,我局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在南宁市辖区设立固定试验场所或开展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63家质量检测机构。
(二)检查对象: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既定比例(30%)随机抽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共19家(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
(三)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四)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五)检测机构是否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六)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二)检查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市住建局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安排由检查组自行确定。
四、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从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检查结果公示
依据《南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市场主体名下公示,同时通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至检查组。
(二)对在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